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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要求坚决将《湖南省电力建设若干规定》贯彻到底

日期:2024-09-17 12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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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
  对湖南电力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的《湖南省电力建设若干规定》3月1日起正式实施,这是我国关于电力建设方面的**个地方政府规章。《规定》的出台,对营造良好的电网建设环境,保障湖南省电力建设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。为此,湖南省政府法制办、省经委、省电力公司于2月28日联合召开了“贯彻实施《湖南省电力建设若干规定》新闻发布会”。

  湖南省政府法制办主任、党组书记贺安杰,省经委副主任杨晓晋,省公安厅副厅长励明安,省建设厅副厅长王智光,省重点办主任廖援村,省国土厅副厅长杨维刚,省林业厅巡视员王光荣,省水利厅巡视员史晓虹,湖南省电力公司总经理李维建、副总经理黄强,以及省发改委、省环保局、省交通厅、大唐湖南分公司、中电投湖南分公司、华电湖南代表处、中南勘测设计院等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。新华社、人民日报、经济日报、中新社、工人日报、中国经济导报、湖南日报、湖南卫视等14家新闻单位参加新闻发布会。

  会上,贺安杰先介绍了《规定》的立法背景、主要内容。

  贺安杰指出,《湖南省电力建设若干规定》已经省人民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以省人民政府第210号令公布, 2007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。制定《规定》是完善电力法制建设、促进我省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,是支持电力工业快速发展和依法保障促进电力建设的需要,同时也是完善电力建设法制的需要。省政府对这一立法项目十分重视。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制定好《规定》作了重要指示。湖南省电力公司为《规定》的制定做了大量基础性的调查研究工作。省政府法制办在审查过程中,也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,按照立法程序,广泛听取了各级政府、相关部门和部分电力企业的意见,并就其中的有关重要问题进行了慎重研究,反复进行了协调、论证和修改。贺安杰强调,希望通过实施《规定》,在全省范围内形成自觉学习和执行电力法规的良好氛围,强化依法办电、依法用电、依法管电的法制意识与责任制度,严格依法处理电力建设中的问题,营造服从大局、支持电力建设、加快电力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。

  杨晓晋指出,《湖南省电力建设若干规定》的施行是湖南电力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。《规定》是在总结我省以往电力建设成就和经验的基础上,为进一步促进电力快速发展、规范电力建设管理而制定的一部十分重要的地方行政规章,充分体现了省政府加快电力发展、支持电力建设的务实态度和坚定决心。杨晓晋强调,一是要把握大局,深刻认识《湖南省电力建设若干规定》对加快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。《规定》针对*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,针对性、操作性较强。从立法层次上说,《湖南省电力建设若干规定》属于地方行政规章,在湖南行政区域内具有较高效力,进一步完善了电力建设法律体系,对湖南电力建设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。二是各级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要紧紧抓住用《湖南省电力建设若干规定》出台的契机,认真宣传贯彻,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企的的能力和水平,逐步解决目前存在的各种问题。各地要成立《湖南省电力建设若干规定》的宣传贯彻领导小组,制定好宣传贯彻实施方案。各市州经委要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电力企业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《湖南省电力建设若干规定》,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电力保障。

  李维建在会上表示,《湖南省电力建设若干规定》的出台,充分体现了省委、省政府对我省电力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,是对湖南电力建设成就和经验的肯定,是湖南电力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。我们将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,广泛、深入宣传《规定》。组织公司员工认真学习、深刻领会《规定》的实质内涵,在电力建设各项工作中,切实贯彻落实好《规定》。同时,我们将不断加强政企之间的协调,争取各级政府和规划、国土、建设、交通、环保、水利、林业及公检法等部门的大力支持,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。也殷切希望各级政府、各相关部门以及新闻媒体一如既往地支持电力发展,加大宣传力度,落实责任,加强监督,确保《规定》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、落到实处,为电力建设保驾护航。

 

信息来源:湖南省电力公司

时间:2007-03-01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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